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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钦顺的谱论与族论

 常建华 发布时间:2004-03-01

 

罗钦顺(1465-1547)字允升,号整庵,江西吉安府泰和县人。弘治六年进士,累官至南京吏部尚书,因耻与议礼派张璁、桂萼同列,于嘉靖六年(1527)致仕。里居二十余年,潜心格物致知之学。王守仁以心学立教,钦顺与之商榷,为学力排佛教,著有《困知记》。嘉靖二十六年卒,享年八十三岁,谥文庄。作为思想家,罗钦顺主张“气”为宇宙本体,反对心学,受到学者的重视。我还注意到罗钦顺之族谱序、祠堂记多系晚年致仕后的嘉靖时为泰和及吉安宗族所作,其中有比较丰富的谱论和族论,对于我们认识明嘉靖年间士大夫的宗族思想,了解明中叶泰和及吉安的宗族状况,是有一定帮助的。因此,笔者草成本文。

一、罗钦顺之谱序所见宗族与修谱
罗钦顺著有文集《整庵存稿》二十卷,其第九卷为序,有13篇族谱序文。为了了解罗钦顺笔下的泰和及吉安的宗族,也为了把握他的宗族思想的社会背景,我们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制成下表:

序号

名称

迁居

族况

修谱人

关系

修谱情况

1

曲山萧氏

族谱序

文昌五季时自长沙

来定居庐陵曲山,

传世凡20

宋有县尹,7世有翰林修纂,明有尚书;守诗书之业

一道,桃源县丞

同府

县尹创修,修纂父继修,修纂与尚书补,一道等增并梓

2

南安林氏重修族谱序

十公由南安分居福建政和

一宁,明南京国子学学正

重修于怀兴从子一宁

 

谱逸于兵燹,怀兴据先世所遗宗派图稍加编辑

3

泰和杨氏重修族谱序

 

杨士奇之族,宋有三人为登仕郎

义官光序,以资雄

联姻

明初与芳辑,士奇据以作谱,德敷续,正德再续,兹锓梓

4

书院罗氏族谱序

洞晦五代时由邑之中团里来居,20余世,族人数千指

 

处士尔辅及其子仁初

同宗

洞晦五世孙弘后始作,累累增修,兹锓梓

5

中塘张氏重修族谱序

颜斋由吉安吉水徙万安中塘

宋有大理评事,明有龙阳主簿

 

联姻而介绍

故有谱,元季遗,济远复作,兹再修谋锓梓

6

邓塘张氏重修族谱序

久居邓塘(泰和?)

先世显者尤多

九瑞

族叔介绍

洪武、宣德两经修订,今又百余年,新谱锓梓

7

永新甘氏重修通谱序

南唐丹阳从矩家丰城,廷珪卒于吉安永新,子泰川遂留居,22

宋吉州签判廷珪,明南京刑部员外郎亮

亮父封主事君

朋友

故谱为宋乱兵燹所焚,明初时济编辑,百年后亮父重增

8

金田符氏族谱序

宋宣和间守静自南昌来新喻,族数千指

族弟南京刑部郎中同和

布政司右参议致仕衍观

介绍

永乐作谱,岁久仅存残帙

9

龙陂谢氏族谱序

宋季发甫自吉安安福迁泰和龙陂,9

由科贡而起者累见

仲武

同里世契

旧有谱,此为支派谱,锓梓有日

10

雷冈康氏族谱序

五代之际能甫自金陵来官泰和,家雷冈

宋累有中乡科者而未大显,永乐初显于梧州贰守

梧州贰守仲恭作孙续

介绍

仲恭据家传垂系图作族谱,其孙续编

11

桃林罗氏重修族谱序

唐吉州刺史崱卒于官,子孙留家庐陵,后三十三承事分居吉水,忠文分居桃林,承事至大参18

明初有弘文馆学士复仁,宣德有工部侍郎汝敬,数十年来有贵藩大参璞、督府经历玮、靖江长史其祥

朋友

宋嘉定间始作谱,后不断续修,是谱锓梓

12

义城黄氏重修族谱序

吉安庐陵黄氏,五代有讳国琛者,20几世,族众数千指

宋有为宣教郎、秘书、少监、郎官、饶守者,明有为知县、御史者

御史尊

同朝

故谱元季兵乱而逸,仅存部分世系,成化间修谱,至今50年,新谱将刻梓

13

上模曾氏重修族谱序

唐光州团练使庆自金陵来泰和文溪,六传至璋,迁上模

明中乡科登进士第者累累有人,有刑部左侍郎

上模、汶溪、杨梅三支合修

同里

联姻

故有谱,续于从,重修于省轩公,于兹70

以上13 篇谱序中有11篇是为吉安宗族所修族谱而作,其中庐陵1篇、泰和6篇、万安1篇、永新1篇、吉水1篇,半数是家乡泰和县的。另外2篇,1篇是江西临江府新喻县的,1篇是福建建宁府政和县的。也就是说,罗钦顺之谱序反映的基本上是泰和及吉安宗族修谱的情形。
从迁居一栏看,泰和及吉安宗族是在唐、五代、宋之际定居的。始迁族有官员,也有平民。始迁以来历世20代左右,到嘉靖时这些宗族的规模一般是数千指,千指即一百人,数千指就是数百人。这些宗族历史悠久,规模不小。
族况栏表明,泰和及吉安宗族宋、明时代多有科举和仕宦者,有的官至侍郎、尚书甚至更高。具有文化和出仕者,也是这些宗族的特色。
修谱人中约半数为出仕者、半数为平民。
请序者与罗钦顺的关系中,除因慕名请人介绍的三四例外,其他则是联姻、同里、同宗、同朝或朋友关系,而且往往有两种关系交叉在一起,说明关系比较接近。
从修谱情况看,泰和及吉安宗族宋元时代多有谱牒,元季因兵燹亡残者为数不少。明初一般新修族谱,至嘉靖年间又进行续修或重修,而且要锓梓公诸于族,以广流传, 以宣教化。永新甘氏甚至“谱成告庙,人授一帙”。
谱名中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吉安的11个事例里标明“重修”的达7例,与“修谱情况”一栏所记内容相符;二是除1例名为“通谱”外,皆是“族谱”,证之宗族实况,钦顺所序谱牒的确是宗族之谱,也说明“族谱”名称的流行。
罗钦顺的谱序正是为上述世家大族所写,他的宗族思想也是与他们的对话。
事实上,罗钦顺还在嘉靖二十三年(1544)以八十岁的高龄为本族续谱,并写下了《重修罗氏宗谱序》。据谱序可知,宋绍兴间,罗氏有自豫章来官泰和者,遂留家邑城东阙城,自阙城分徙闽、楚,世久而族蕃。其族谱先世尝两修,弘治甲子(十七年,1504)乃父又续修,钦顺事隔40年而重修。罗钦顺宗族与前述泰和及吉安宗族的情形基本一致。

二、罗钦顺谱序中的族论与谱论
罗钦顺对于世族的形成和维持进行了探讨。他在《上模曾氏重修族谱序》有专门论述,该序开篇即说:“语世族之盛,大率有三:源流深长,枝叶蕃衍一也;簪组蝉联,墙屋华润二也;才贤辈出,猷为克敏三也。三者之中,才贤为之本,苟有其人,则所以维持之者有其方,光大之者有其实,其实为江乡之所推重,岂直蕃衍、富贵云乎哉!”总结世族存在的三个原因:一是历史悠久、规模较大,二是出仕不断、经济富裕,三是众多有才华、贤德之人立志奋勉。而第三条为根本,是当地衡量社会声望的依据,不只讲前两条的蕃衍、富贵。在该序的最后部分,他进一步申论:“夫族之盛也以人,即是谱而观之,维持之方,光大之实,曾氏世有人焉,概可见矣。然余之望之也,岂不欲其人人皆为才且贤乎!夫富与贵身外物也,得之不得有命,人人有贵于己者,求则得之,诚于所不当为者,赧然而不为;所当为者,奋然为之如弗及,所谓猷为之克敏者,孰加于此。隐亦此道,显亦此道,身安而用利,伦叙而家肥,职修而业广。将其族,其盛也庸有既乎!”认为曾氏修谱即是族人有才贤的表现,希望其族人更加努力,人人向上,族盛不成问题。钦顺寄语殷殷,盖因曾罗同居上模,世有联姻,其曾祖母、母亲就出自曾族,骨肉之情,自有厚望。
关于人才与族盛的关系,罗钦顺还有说明。他在《雷冈康氏族谱序》指出:“子张子有云:‘子孙才族将大’。夫所谓才者,必其智足以知所当务,其志又能汲汲焉为之。君子之所先,莫大于文行,诚能汲汲焉用力于此,将所以大其族者,不亦有余地乎?莫非文也。而谱牒亦其一事,凡族之谱牒,非有才子孙出,盖亦莫能修之。谱牒不修,则本源弗明、昭穆弗辨,仁孝之道、雍穆之风鲜不微矣。前代虽有显者,其亦不复接于耳目,又安知践修之责之在于我,求其能免于卑陋而聿进于高明,岂不难哉。故善观人之家族者,即其谱牒之废举,而其昌大与否亦自可见。”将族人有才,归结为用力于“文行”,“有行以为本,有文以为华”,族可光大。认为修谱是才子孙当行之事,以维持仁孝之道、雍穆之风,使祖先的“风声事迹”呈现出来,教育子孙克承家风,光宗耀祖。提出看一个家族昌大与否,观察其谱牒之废举即可。关于仁孝之道行之于宗族的重要性,他有所论述:“夫仁孝之德,人心所同,保族亢宗,必此为务。苟能推一念之仁达于其所未至,则所以视祖宗之遗胤,自不容于不亲,有和睦而无乖争矣。推一念之孝,达于其所未至,则所以行父母之遗体,自不容于不谨,有善美而无邪辟矣。”而子孙承先启后才可以维持族盛,他又说:“凡故家大族,愈久而愈盛,非偶然也,必其作于前者功德有可称,足以为敷遗之本。承其后者,又能敦诗书饬行检,勤生务实,得所以引之之道,故宜历世绵长而繁衍昌大,有加无已也欤。”故家大族历世绵长而繁衍昌大的关键在于有祖先功德传世,子孙能够在“文行”方面“敦诗书、饬行检”,加上“勤生务实”。
罗钦顺较多地论述了族谱的功能,首先他认为修谱可以保族。前引钦顺所说,观察一个家族之谱牒废举即可知其昌大与否。他还指出:“世久而族蕃,谱不可无作也。谱作而源委明,昭穆辨,戚疏之分著,显晦之迹彰。一展阅间,必将惕然有动乎其中者。仁让之行、诗书之业,相与敦其所未厚,廓其所未宏,则于前为有光,于后为可大,此谱之所系未可轻视也。故凡有志于尊祖厚族以大其家者,未尝不以谱牒为重。”把族谱作为强化仁让之行、诗书之业的厚族大家手段。并批评一些名宗大族对修谱不重视,他说族谱 “有作于前,有续于后,斯其族为有人矣。世之名宗大族承休席宠,岂无才且智者,杰出乎其间,然所致美以夸耀一时,不过服食舆马宫室玩好而已,至伦谊所系如谱牒之类,求其有能究心焉者,指其可多屈乎?”名宗大族把心思用在谱牒者还不很多。当然,如同前面叙述的,宗族强盛不仅要修谱,更在于有人。罗钦顺在《中塘张氏重修族谱序》指出:“夫君子之作谱,盖本于尊祖睦族之心,而以维持久远无穷之计,然而犹虚器焉,族者所以睦者人也。”
罗钦顺还把修谱作为维持社会秩序的措施。他认为:“王化必自睦族始,而睦之之道,亲以恩亲,分以义正。自宗法废,而宗无所统,犹赖世之仁人君子作谱牒以联属之。”所谓“王化”,即儒家理想化的社会秩序,是通过睦族开始实现的,而睦族在宗法制废除后,要靠谱牒维持。他在《义城黄氏重修族谱序》也说:“盖闻人道莫大于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宗法既废,而收族之要,惟赖谱牒而已。”他还具体指出族谱的收族在于可使族人一同而相爱:“夫君子之作谱也,其心诚厚于仁,非以为观美也。万支一本,万派一源,视万犹一者,君子之本心,而谱者所以会万于一也。凡族之有谱,将俾观者皆知其本源之同,而辨于支派之异,虽异而同,则恩不可以不笃,虽同而异,则分不可以不明。其相爱也,有恩而相接也,有礼则宗法虽废而其族之所以睦,亦将无异于先王之时。盖谱之所系其重如此,而可以无作乎!”族谱所系,事关王政,自然重要。良好的社会秩序,也就是“人伦之明,风俗之厚”,他说:“族之有谱,所以著本原,详支派,别昭穆,辨亲疏。人伦之明,风俗之厚,实惟有系于此。故自昔知礼之君子莫不以谱牒为重,前有作矣,后必从而续之,凡以为久远无穷计耳。”
通过罗氏谱序,我们还可以了解到当时族谱文献学方面的一些情况。关于族谱内容体例,《曲山萧氏族谱序》增修,“惟于谱后别为事迹志,具载族人之显者本末及所得累朝诰敕,至于祠宇、祭田有关萧氏世德者,皆附录焉。”该谱除世系外,有事迹志和附录。事迹志当是借鉴志书体例。《南安林氏重修族谱序》介绍是谱:“首姓原,次世系图,又次世传,以及衣冠图、恩命录之类,凡十类,为一卷,卷如其类之数焉。”该谱分类有十项之多,比较细致。关于族谱的书例,《中塘张氏重修族谱序》说:“凡其生卒之岁月,娶某氏,葬某地,子男女几人,各详註于名字之下,而阙其所不知,可谓慎矣。”详于族人履历的记载。《永新甘氏重修通谱序》指出:“自签判始,每五世为图,一如欧阳氏谱法。然犹溯及钤辖,列书其世,以识其所自来。至十六世而别为六堂,子孙益重,则堂各为图,以便考览。或徙居他处,赘入他姓者,皆谨书之,名之曰通谱。”记载了通谱的编修方法。《重修罗氏宗谱序》还论述了家谱与国史的关系:“史为国谱,谱为家史,谱史之相为重”。此外,泰和宗族还兴五世图之作,如罗钦顺为人写过《上模曾氏五世图赞(有序)》、《秀溪张氏五世图赞》,后者为房谱。
明中叶的升平之世,促进了族谱的续修。罗钦顺指出:“窃惟文物之兴坠,虽系乎人,然其机未始不由于世道之升降。当元氏之乱,上下分崩,史多缺文,族无完谱。比国初平定,虽有贤者拾残补缺,惓惓焉不遗余力,然亦安能遽底于明备乎!迨兹累世隆平,文教洋溢,不惟朝廷之上遗文坠典一皆讨论修饬,以成焕乎之治。至凡民间族谱家乘可以昭先德垂后规者,或开其源而未竟其流,或但为一人之私藏,而未为一族之公器,亦往往旁收博采,灿然成编,锓之于梓,而公之于其族矣。……虽然族之大贵乎保之有道,时之盛贵乎出而有为,保大乘时之具,非诗书礼义何以哉。”与修谱同时,一些宗族还有其他建设,前引《曲山萧氏族谱序》附录所增为祠宇、祭田有关宗族制度的内容,说明宗族制度的发展。《书院罗氏族谱序》说该谱修纂者尔辅“尝置祭田、学田及役田,皆所以维持宗族子孙久远之计”。重视设置族田。罗钦顺也曾赞扬设立义田,希望“树之风声,以耸动四方”。

三、罗钦顺的宗祠祭祖论
《整庵存稿》卷二载有罗钦顺的三篇祠堂记,藉此我们可以考察当时宗族建置祠堂的情形和罗氏对建祠的看法。
其一,泰和西平胡氏祀先堂的事例。据《胡氏重建祀先堂记》可知,胡氏有旧堂,族之显者,镇江通判学固鉴于“敝且隘,上无以妥祖考之神灵,下无以容子孙之拜起”。于是进行改作,首捐俸金50两倡导。族人端威身任其成,根据族人的财力平摊,凡成年者各以比例出钱,又筹资150两。胡氏以二百余金,于弘治甲子(十七年,1504)重建成一座堂四楹、寝室二楹、带有廊庑厨库的祠堂。该堂“宏伟高明,加于旧数倍”。罗钦顺为胡氏甥婿,当胡氏请其为祠堂作序时,欣然命笔。
罗钦顺在记中对祭礼有一段重要论述,反映了他的祠堂祭祖观念。他提出:“窃惟古礼之幸存于今,才百什之一二,其涉于形器者虽可概举,至于精微之深意,知之明而处之当为难。姑以祭礼言之,如伊川程先生所行,则岁周于远祖;如晦庵朱先生所定,惟时举于近代。二先生皆命世之才,礼学之宗,而其所出乃不同如此,有志于礼者可不审乎!今吾乡大族往往皆有祠堂,祭礼之行,各有所受。盖周及于远祖者,近代之祭颇略而不专,致隆于近代者,远祖之祭或废而不举,揆诸人情皆未安也。夫合族以居,昭穆素辨,生同出于一本,心同萃一堂,则自始祖而下,岁事之修,宜有不容缺者,其自祢而上以至高祖,则当各随所继而于时祭每致谨焉。庶几远近有伦、恩义兼备,虽不能尽合于古,亦当无大谬已。然区区之见,未当就正于有道,今通判君方致镇江之事,进阶奉训大夫以归,其族人又多读书知礼,幸相与参酌余言而审处其当,使礼之行而乡人颂焉。曰胡氏祀先不苟如此,则岂不有以增于斯堂轮焕之美,而垂永世之规哉!”由此可知,罗钦顺是把祠堂祭祖作为礼制讨论的。他认为程颐主张祭远祖、朱熹主张近祖均值得重视,在泰和大族建祠堂普遍,所行祭祖礼受到程朱影响而各有不同,不论强调祭祀远祖或是近祖,均有偏颇,不符和人情。他主张始祖而下的远祖当岁祭,高曾祖祢近代祖先由其子孙时祭。如此兼顾了远近和恩义。罗氏也知道他的主张不能尽合于古礼,且未同研究礼学的人讨论,但是他仍然提供给建祠者参考,并被采纳。罗氏还把这一礼学实践,视为垂永世之规,表现出相当的自信。罗氏之所以提出折中程朱的主张,既是保存二者的精微之深意,也是从人情出发制定礼仪,坚信无大谬。
其二,广东肇庆高要陆氏祠堂的事例。据《清塘陆氏始迁祖祠堂记》可知,陆氏世居高要大路里,宋季之乱,文镇始迁清塘。文镇死后葬大路里的蛇州冈,有腴田二百四十余亩供祭扫。明代族人陆汝为“既谢灵璧教事而归”,率其族人创建祠堂,祭祀始迁祖文镇。陆汝为向族人提出:“礼严报本,有如府君(指文镇)功德,子孙盖百世赖之,祭之岂可不以礼?家无祠而祭于墓,如礼何?”受到族人赞成,于是在弘治辛酉(十四年,1501)建成墓祠。“堂六楹间,有门有序,其制高敞宏深”。每年清明节祭祖,“族有大事则亦于此祭告”。该墓祠是始迁祖祠堂,墓祭始迁祖汉唐以来已成习俗,但是建墓祠祭祀始迁祖尚有争议。罗钦顺在记文中有三处对该祠加以评论,一处说祠始迁祖是“盖以义起者”;另一处讲“斯祠之建,诚可谓合于义矣”;再一处认为文镇享受子孙祠祭“礼亦宜之”。看来罗氏也认为该祠并不合于古礼,而主张礼以义起,可以从权处理。罗钦顺与陆汝为“尝有科场之旧”,故从其请而作祠记。
其三,泰和王氏祠堂的事例。据《泰和山东王氏祠堂记》可知,宋淳祐中益斋路经泰和山东里,喜欢此地风土,命小儿子季可居里之下洲。季可四子,长次又分居上洲,相距仅里许。“下洲旧有祠堂,历年滋久,亲尽服穷,而祠益废。”明中叶族之有才学、德行之人履文等聚族商议:“木有本水有源,惟益斋府君吾阖族数千百指所从出也,其(当是“岂”字)可忽忘!必祠而事之。保本之义,庶乎其少尽耳。”结果众皆响应。该祠建于嘉靖戊子(七年,1528),“即遗址作前堂四楹,后堂二楹,外为大门,表以绰楔,深广悉仍其旧。后堂以藏主,前堂以陈俎豆。岁以清明日有事于益斋府君,季子及四孙配焉,礼也。其四代之祭日皆更卜,去祠堂远者则于正寝。礼制既协,而情义亦周。”值得注意的是,王氏不仅祭祀远祖,也祭祀近四代祖先,与罗钦顺的主张一致,所以罗氏“嘉其所举合义”。事实上罗钦顺还有感而发,在记文的开头说了一大段话:“礼之行于家者,惟祭为重,所以报本而追远也。此人道之大端,孝子慈孙之至情也。去古虽远,遗经尚存,制度仪文犹有可考。而因陋就简,其来已非一日,虽贵极卿相,有家庙者亦云鲜矣。知礼之君子,盖深病之,于是乎祠堂之制起焉。其为制也,盖参酌古今之宜而通乎上下者也。是故家有祠堂,则神主有所藏,人心有所系,昭穆有序,尊亲并隆,仁让之兴未必不由乎此,其有裨于风化岂小哉。”罗氏基于家庙制度难行,祭祖可兴仁让,有裨于风化,肯定了参酌古今之宜而通乎上下的祠堂之制。
此外,《整庵存稿》卷一还有两篇记文有关祠堂问题。一是《上模曾氏续置祭田记》,记载了曾氏祠堂。说“上模曾氏所居有上下村,下村故有祠堂,有祭田,岁以中元日行事,凡在陪位与燕,列者颇有,义例为之损益,然常不下千数百指,可谓盛哉。成化间堂宇颓敝,租入或不登,先世坟茔着散在他方者,亦旷不时省。其族之杰曰士举翁,力倡族人修辑经理,且于堂右作祭扫亭,以视牲杀,左作宴会亭,以展旅酬,而祠之规制亦备。”正德初元,曾氏31人鉴于祭祖简略,商议各出己资购田,事成请罗氏赐记。可知泰和上模曾氏故有祠堂,成化年间扩展,正德初又增加祭田,祠堂祭祖制度在明代不断发展。
二是《沅州守素庵曾公祠记》,记载泰和文水曾氏祠堂。该祠系专祠,祭祀由云亭乡迁于文水的曾瑀,瑀字儒玉,号素庵,官至沅州守,有七子。素庵死后,其子桂阳县令曾宪与诸兄弟商议:“先公官至大夫,基开文水,所以覆载我后人者,功德甚盛。子子孙孙讵能一日而忘报耶。夫情之所不能忘,则礼固有当讲者矣。”于是达成协议,“乃刻木肖公像,奉为文水开基祖,祠于正寝之东,创置祭田若干亩,以次收其租入,具品物,岁以中秋后一日公之生旦,迎神像出莅中堂,致特祭焉。”并配以原配和继配夫人。罗钦顺对此评论道:“予观桂阳兄弟之意,盖以文水之迁,实子公始,子孙将百世赖之,异时虽服穷亲尽,报本之祭,断不容已。然必自今有举,则以嗣以续,庶乎可至于无穷,而公得常食其报。虽考之于古,未必尽合,要其心之笃于孝,则贤于流俗远矣。宁不为君子所取乎!”由上可知,该祠是以名人专祠的形式作为家族祠堂的,所祭个人是作为始迁祖存在的,这样的祠堂必然会发展成服穷亲尽族人仍然祭祖的宗祠。这是一所特殊的祠堂,从建于正寝之东来看,建祠者似乎参考了朱熹《家礼》,但牌位设置与祭仪不同于《家礼》。罗钦顺也深知于此,指出与古礼未必尽合,然而却以出于孝道加以鼓励。罗氏说,因与桂阳兄弟有文字交,故从其请作是记。
最值得注意的,是罗钦顺不仅仅主张折中程朱同时祭祀远祖和近祖,还付诸实践,修建了本家族的大小宗祠。《整庵存稿》卷十五收有祭文两篇,一篇是《祭告始迁西冈祖大观府君请神主入新祠文》:“倾年改作祠堂,幸底完美,乃涓吉日,用妥明灵,位正厥中,礼从其旧。质堂府君位下子孙神主序列于左,章山府君位下子孙神主序列于右。谨以牲醴,用伸虔告,灵其降鉴,是止是绥,祐我后人,永永无斁。”该文无写作年代,因本卷按年编排,前一篇《谒族高祖乐志府君墓告文》作于嘉靖六年,而是年为罗钦顺致仕之年,故新祠当是改作于致仕不久。该祠所祭始迁西冈村祖先大观府君系阙城罗氏六世祖、罗钦顺高祖之曾祖,大观府君与罗钦顺已出五服,新祠主祭大观府君神主,是一座大宗祠。另一篇是《祭告三代考妣请神主入小宗祠文》,其文曰:“倾作小宗祠堂,幸底完美,式遵国典,以妥明灵,兹奉显曾祖考妣神主入居右第一室,显祖考妣神主入居左第二室,显考妣神主入居右第二室,亡叔凯风秀才神主祔于左序,故嫔赠淑人曾氏神主祔于右序。”该文也无写作年代,列于前文之后,当是大宗祠建成不久所作。该文为曾、祖、考三代神主入祠而作,祠中左第一室当是已有高祖神主,确如祭文所说,是遵照国典祭祀四代祖先的小宗祠堂。依据罗钦顺的官位,实际上就是家庙。由上可知,罗钦顺在致仕不久重视宗族制度建设,完善了本族的大小宗祠。罗氏大宗祠的设立,是对传统宗族制度的违礼愈制,或许反映了嘉靖初年士大夫宗族建设的动向。

四、结语
罗钦顺关于宗祠祭祖的观念,他的族论和谱论,均与泰和的人文环境、社会环境分不开。从本文第一部分我们对谱序的分析可以看出,泰和多唐宋以来的世家大族,出了不少因科举成功而仕宦者,有重视儒学和文化的传统。罗钦顺谈到泰和的士人时说:“泰和自国初以来,号称多士,其尤显者,文学勋业往往追配古人。或乃颠踬于时,负其才终不获展,而深培厚积,以大放厥辞者,亦多卓然有可称述。”泰和士人的文化修养深厚。不仅如此,泰和普通百姓文化素质也较高,且形成了比较安定的社会秩序。罗钦顺指出:“吾泰和旧称忠义邦,其民多士。虽不为士业,亦往往通章句,能操笔记姓名。其治生甚勤,野无寸土之旷,老长旦暮相与教,诏其子弟率在于孝弟忠信,敦礼义,尚廉耻,先公家之奉而后其私图,故其民至为易使。”似乎泰和民间是一个耕读传家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重视宗族的观念也有深厚的基础。本文第二部分指出了罗钦顺关于世族的形成和维持、人才与族盛的关系、族谱的功能、修谱维持社会秩序等方面的观点,如果我们将其同明初内阁大学士、泰和人杨士奇有关宗族的论述相比较的话,就会发现杨士奇均已有所论述。由于杨士奇的显赫地位以及其文集早在正统年间就已刊出;罗钦顺也曾为士奇宗族写过谱序,称赞杨氏世德之盛,可知他的宗族观念受到了杨士奇的影响。特别是罗氏关于“文行”和谱牒与世家关系的论述,与士奇有关看法如出一辙。可以说,宗族的故家观念形成传统,一脉相传,反映出泰和世家大族为中心的社会特点。罗钦顺宗族观念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宗祠祭祖的观点,他把祠堂祭祖作为礼制讨论,认为程颐主张祭远祖、朱熹主张近祖均值得重视,并提出折中程朱的主张,既是保存二者精微之深意,也是从人情出发制定礼仪,而主张礼以义起,可以从权处理。罗氏基于家庙制度难行,祭祖可兴仁让,有裨于风化,肯定了参酌古今之宜而通乎上下的祠堂之制。罗氏不仅鼓励他人建祠祭祀始祖,还在本族设立大宗祠,身为著名学者而不惧对传统宗族制度的违礼愈制,或许反映了嘉靖初年士大夫宗族建设和维护社区社会秩序的动向。

《中华族谱研究——中国族谱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0年11月版。

常建华
    男,教授,博士生导师。1957年生,南开大学历史系毕业,历史学博士。主攻中国社会史、明清史。先后在日本爱知大学(交换研究员,1994.4-1995.4)、韩国汉城大学(特别研究员,2001.8-2002.8)以及台北的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访问学人,2002.12)进行学术研究与访问。担任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副主任(2000年成立以来)、南开大学历史系中国古代史教研室主任(1991年以来),兼任中国社会史学会副会长暨秘书长。著有《宗族志》(1998)等著作,1984年以来发表学术论文及杂著百余篇。招收中国社会史、明清史方向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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