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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罗氏传统家风

 罗绍志 发布时间:2009-04-05

 

  中华民族都非常重视家教,这既能保证家族的整体素质,使之兴旺发达,又可以向社会输送合格的人才,以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的。我罗氏家族更不例外,往往把家规、家范、家训之类文字,或载入族谱,或悬于祠堂,或单行成书,既与其他家族的此类文字有很相似的地方,同时又具有自身不同的社会文化特色,很值得我族继承和发扬光大。
对罗氏远祖的总体印象

    从罗氏旧谱《世系录》对远祖极为简略的记述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这样的总体印象:格守忠厚敦实的家风,老老实实做人,扎扎实实做事,甘于为下,决无异志,甚至于在作为周、楚的附属国时,也是尽心侍主,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尽管如此,仍然受到欺凌,亦无怨言。“忍辱负重”,可以说是罗姓远祖人物的整个精神基调。
   从祝融至孝公(源公)共六十世,从孝公之子匡正至天朝之子君用公又四十一世,合起来是一百零一世,时间可谓悠久矣。但是,能居官显要和有卓著功绩者,仅几个人。凡仕者大多为中、低级官职,没有标示官职者,又多为布衣,大概是以耕读为生的。
     罗姓远祖即使是担任官职的,也是以附属国成员的身份去效忠的。另外,在这一百零一世中,还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即“袭父爵”的比重甚大。如自匡正至君用的四十一世中,第二世昌允公(号奕芳),“始为都司,后袭父爵于罗”;从第三世祥公至二十六世研公(号守良),皆为“袭爵”。这至少可以说明,儿子之所以继承父亲的爵位,是因父辈在任职期内是尽忠守职的,没有太大的过失。同时,子袭父爵后,一般说来不会有什么更大的建树,不过是“守摊子”而已。因此造成数代只是袭原爵,而没有提拔上去的状况。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罗氏先祖的精神风貌:忠厚、稳重、甘于人之下,缺乏政治上的宏伟大志。
    在这一百零一世中,没有入仕的,大多安于布衣的身份。因此,耕读传家,忠厚质直,可以说是罗氏门风的主要特征,由此而产生许多优秀人物。如:宋代建炎初年的罗裴恭,官至武冈军政事,蔚有时风,世称“不欺先生”;元末明初人罗复仁,明太祖朱元璋激赏他的质直,便不喊他的名字,而直呼他为“老实罗”;还有罗典,乾隆帝谕大臣说“罗典是正经老实人”;新中国十大元帅之一的罗荣桓,毛泽东对他有过很高的评价:“荣桓同志是个老实人,而又有很强的原则性。”

“以祖宗之心为心”的大则

     水有源,树有根,宗族的本源在祖先。因此,敬奉祖先,义不容辞。善化罗氏族谱《新增家训》云:“物本乎天,人本乎祖。如木有根,无根则朽;如水有源,无源不久。尊祖之道,旧章恪守。”如何敬祖?
     一是修谱。修谱的目的在“敬宗收族”。所谓“敬宗”就是尊敬祖宗。在族谱中一般都要追溯宗族的源流,绍述祖先的嘉言懿行,绘载祖茔地址及界围,还载有宗约、祠规等,“以存一家之故,备后世子孙省览,藉以推其敬宗之念,而抒其爱国之怀,其有关于世教也大矣。”(《罗氏杞公戊子族谱序》)在谱中赞美祖先,既要虔诚热情,又要实事求是,秉笔直书。所谓“有美不扬,是没祖也;无美而称,是诬祖也;实事求是,不忘祖也;寿诸梨枣,垂久远也”(《长沙罗氏族谱•弁言》)。反对在谱中攀援附会,因为攀附的结果,收不到“严宗派、别亲疏”的结果,是对祖先的一种“厚诬”(《罗氏二修族谱•迁浏一修序》)。
    二是兴祠建墓。祠堂和坟墓是祖先灵魂和躯体的安息之所。重祠墓,为的是妥慰先灵,抒发后代子孙报本追远之思,因为“祖宗虽远,其精神递嬗于子姓。修祠以萃之,则其神有所依,而子孙之诚敬亦得以伸”(罗泽南《思孝堂记》)。对祖先祠墓,要遵照有关礼仪,按时祭扫,加意维护,所谓“竖表立碑,修茔复土;祠堂享祀,趋跄奔走;言念先人,光前裕后”(光绪二十六年善化荣湾市《罗氏族谱•新增家训》)。要力戒“犯祖茔及略祭扫”(宁乡《罗氏九修族谱•家戒》),坚决禁止“侵渔”:“先人祠宇、坟墓,理应按时修整。如有侵蚀公款、盗伐竹木、盗葬、牵骑、盗用祠器、盗拼公山、擅将公业买卖,擅加佃规,查出从严处治”(宁乡《罗氏九修族谱•存案家规八则》),“创立祭业,原为后人享祀先祖之资,贤能者宜捐资培持,永垂弗替。倘遇不肖豪强侵蚀废祀,虽必遭天谴,通族预宜同声并叱,毋得附会徇隐”(浏阳   《罗氏二修族谱•家规原款》)。为了保持祭扫之费的常丰不匮,先人除加强管理现有经费之外,还注意收集积累祭扫费用。如湘乡罗氏就曾经把售树的钱积累下来作为祭扫经费,为此还专门订一“公簿”,一笔一笔注载明白。他们认为:“夫积公费者犹之乎积善耳。勿以善小而不为也,积而累之,可以由小而至大;勿以数少而难恃也,积而聚之,可以由少而至多”,“以我祖好善之心而积善,则善无不臻;且以我祖积善之心以积费,则费亦无不丰。门柞垂庆,俎豆孔庶,皆可由此卜之矣。”(罗泽南《积祭费序》)
    三是“收族”。收族既是敬宗的表现,又是敬宗的目的。“夫宗族者,祖宗一人所自出也。一人之身衍为数千人,数千人之身即一人之身也。人以祖宗之身为身,则当以祖宗之心为心”。因此,尊祖就要睦族。对远徙他乡的同族子孙,也要加强联系,“族毋论远近,确系共祖所自出,或有别立籍于异省他州及同郡各乡,须纪其所在,不可遗失,以伤本脉”(浏阳《罗氏二修族谱•家规原款)。

以孝为本的深层内蕴

  我国古代的伦理观念,以孝为本。孔子在《孝经》中说:“夫孝,德之本也。”孝不但是“谨身节用,以养父母”,而且要“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曾子在《礼记》中对此予以阐发:“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也就是说,一切善的行为均由孝出发。所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将孝字放在第一位。
  基于这一点,罗姓家族历来的家规、家范、家训,无不体现“以孝为本”的深层内蕴。如善化罗氏《新增家训》说:“羊能跪乳,鸟能反哺,惟人最灵,谁无父母?生我劬劳,提携捧抚。罔报恩深,捐躯难补。朝夕温恭,殷勤寒暑。就养无方,承欢安慰。矧敢拂违,自罹罪罟。”至于“八要听”及“十要好”这些俗谣中的首要内容,也是“在家要听父兄之言”、“敬奉堂上双亲老,孝顺好”(宁乡罗氏族谱)。对族中的孝子贤孙,如同对忠义节烈者一样予以表彰,“并刻刊入谱,以励将来”。如果子女凌辱尊长,忤逆甚至殴打父母,则家法决不宽贷,入祠重责,严重者直至处以极刑。
     既然“孝,德之本也”,如果解决了这个问题,其它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举凡尊长幼、明尊卑、睦兄弟、和夫妇、亲亲族、友乡邻、兴礼教、勤生业、谨租赋、慎交游、解争斗等等,无不可以以孝为根本,予以倡导和约束。
     例如,“亲亲族”和“友乡党”,就是以“孝”来统领的。前者,同祖同宗,骨肉相亲,就是敬宗孝祖的一个具体表现,即以祖宗的仁义之心,处理好同族同宗内的人际关系,“凡祖之所出、宗之所别,无所不同,其爱且敬焉”(罗伦《丰岭罗氏族谱序》。至于“睦乡党”,则是出于强烈的地域观念即乡亲观念。而这种乡土观念又是国家、民族、家族观念(尤其是在聚族而居的地区)中的组成部分。因为爱敬父母,就应该爱敬父母的父母,直达列祖列宗;爱敬父母,就应该爱敬同出一根的昆仲;由此推之,就应该爱敬与家族成员有着各种联系的远亲、近邻,以及各种人等组成的“乡党”群体。要“睦乡邻”必出以爱心,出以爱心方能忠厚谦和,故“忍”、“让”为罗姓所恪守的家教(罗伦《戒族人书》)。
      对于按时完纳赋税这件大事,罗姓家族也是丝毫不肯马虎的。曾子所说的“事君不忠,非孝也”。假如将“君”作一些广义的理解,则可引申为对国家不尽心尽力,亦是一种“非孝”的行为。所以宁乡罗氏族谱《存案家规八则》说:“钱漕为国家正供,每岁上下两忙,务各及早完纳,以免催科,毋得延阁逃漏。”

罗氏家训重耕读二字
   
  中国自古以来即以农业立国,又是很早就实行“开科取士”制度的国家。因此,通过勤耕以达到丰衣足食,通过苦读来获取富贵功名,既是人们两大主要的谋生手段,也是家长对子弟进行生计教育的两项重要内容。善化罗氏《新增家训》中就谆谆教育子弟:
     “力耕种:艰难稼穑,无逸陈书。食为民天,敢不念诸?春田秋圃,莫令荒芜。游民失业,非曰良图。深耕易耨,水旱无虞。毋失其时,仓廪不虚。仰事俯育,其乐何如!”
     “勤诵读:为学日益,不学无术。圣人论学,首重时习。春诵夏弦,苦心孤诣。嘉言善状,典型在昔。玉不受琢,焉能成器?猛着祖鞭,出人头地。道德文章,功建名立。”
      对于耕读之重视,确实可以保证一个家族的兴旺繁盛,罗姓家族更舍得在“读”字上下工夫,历朝历代都注意兴办义学、族校,对子弟进行正规教育。清末至民国时期,由于近代国民教育的推行,宗族改办族姓国民学校之风盛行,罗氏也不例外。如湖南醴陵罗氏所办族校,就有罗氏本源小学一至四校、罗氏蔚文小学、罗氏建安小学、罗氏光裕小学、罗氏还房小学、罗氏英才小学等私立学校,遍布清泉、均清、务本、元亨四乡罗家湾、罗家坪等10余个乡村;湘潭鼓磉洲罗氏明德堂设有明德完全小学,各支房设有初级小学,以祀产作校费,还制定有奖励办法,民国三十七年九修族谱时专记其事云:
    “近代普及国民教育,凡祠庙会积产业提捐充作教育基金,雷厉风行,各族姓因此纷起组设小学,意在藉学保产,寓祀于教。我明德堂祀产因亦全部捐归明德小学管理,并其春秋祭享、常年香烟及祠宇日后修整,均交由明德小学校董会经办,仍由族人监督,慎重其事云。”
     “宗祠奖励规则十条。兹不重录,以所列科举榜试早经废止,惟其前缀语云,家庙旧有奖励一项,所以鼓励读书子弟也。虽有志者未必需此,而前人之良法美意当恪遵之,且不独示劝也。此与今日宗祠所设明德完全小学及各支房所设初级小学,并科定子女升学谷,或自高小或自初中以上分别学籍给奖之用意如出一辙,况更有义务教育谷、女职谷等项供助于地方教育教费,其功用尤为宏远”。

重教兴学,书香绵远
   
    罗氏明德完全小学原名罗氏明德两等小学,创立于清光绪末年,设在青龙桥附近的陈家塘罗氏神庙内,办校者和教师大都是罗氏族姓中赞成社会改革的进步人士,风气较为开放。早期共产党人罗学瓒(荣熙)曾在这里读过六年书,成了他家第一个有学问的人,为他后来的事业打下了基础。衡山黑田罗氏也于民国三年在南湾壶山享祠兴办了一所“罗氏岳英小学”,第一任校长罗炳文,是位思想比较开明的新派人物,共和国元帅罗荣桓曾在这里读了三年书,学到了不少新知识。义学族校在培养族中子弟成才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由于罗姓倡导重教兴读,历史上出现过许多优秀的人物。安化罗氏光绪二十九年四修族谱的《叙》中说:“唐懿、僖以来,赐进士及第、赐进士出身、赐同进士出身者二十有一人,特科进士凡十有四人,乡试、漕举、军功、荐辟、录荫诸科凡三百七十有五人,科第亦云盛也。而礼学则如延平、仲素、饶州、涧谷,与夫犯颜直谏之一峰、讲明道学之明德,其嘉言懿行,灿然史册,而可为渊源家法者,又岂少也哉!我族岂遂无佳子弟耶?裁成辅相,端在父兄、师长之贤。不得本一时式微,遂挫其勇往进取之志。本忠厚以植其基,广教化以造其器,将见蓬勃郁积之气,蕴于梅城,钟于吾族,则恢先绪,振家声,以为门阀光者有属也,能无拭目俟之?”
    善化罗氏于明朝天顺年间由江西迁居于此,到清同治四年再修族谱时已历四百余年,其族“子姓繁衍,科甲连绵,如麓西、石友、紫垣诸先生相继成进士,其他司铎者不一而足,皆以文章、政事炳耀人间,从此继继承承,书香缩远”(同治四年胡兴仁《罗氏族谱序》)。清代乾隆、康熙年间,善化罗氏龙、凤、麒、麟四房“其后裔最为繁衍,一时孝弟力田,诗书弦诵,家声丕振,源远流长。昔之振其声于洪都者,今复恢其绪予星沙矣”(《源流总序》)。

倡导文明进步的风尚

     耕读传家,忠厚质直,是罗姓门风的主要特征。他们素来倡导文明进步的风尚,竭力反对陋规恶习,故很为世人所重。
     罗姓的各种家规、家范、家训中对于良好的风气,大声疾呼,予以推崇。
     提倡勤俭节约的条款,在各族罗氏“家训”中时有论及。如善化罗氏《新增家训》中说:“尚勤俭:俭可助廉,勤能补拙。开财之源,非勤莫克。节财之流,惟俭是则。士农工商,各精其业。怠惰奢华,切宜刻责。休待老年,徒伤落魄。克勤克俭,是为美德。”浏阳罗氏《家训》,亦词恳意切,“守俭约:凡事俭约,最为可久。世俗过于奢侈,当慎除之。如衣,则布缕为重,少壮不得衣帛;饮食,必蔬食菜羹为常,无故不得饮酒食肉。至于冠婚宾嘉,肴馔亦须斟酌,丰约适宜,不近鄙吝为是。”
    提倡救恤孤寡残疾,反对恃强凌弱。同情并救助孤寡残疾等弱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他们的困难与不幸,作为同宗子孙更不应坐视,“贫者、弱者、孤者、独者、鳏者、寡者、疾厄者、患难者,相与救助之、赈恤之,吾祖吾宗所不忍视者也”(罗泽南《罗氏墨谱序》),“凡鳏寡孤独,大不幸之人,君子所以加意而悯也。吾族中如有是之人,必仁以抚之,礼以遇之,视其贫乏而周恤之。或彼有财产则勿侵,彼有敛积则勿扰。盖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必须亲属为之颐养。若寡而无子,坚贞守节,尤当矜嘉,而为之续其后,以劝将来”(浏阳罗氏《家训》),“分多润寡,悯孤恤独”(《新增家训》)。而对于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则坚决反对。“凡强葬、强占、强掘、强毁、强砍、强抢、强牵、压粜、压买,大干律纪;更有恃族聚居,仗妇悍泼,偶与别人参商,不顾道理,动辄统率拼闹,袒庇扛帮,以及吵分公款,阻挠公事,均属有犯律法。族内如有前此等不法情事,户首、族正入祠理处,不服禀究。”(宁乡罗氏《存案家规八则》)

反对陋规恶习
    
    罗氏的各种家规、家范、家训中都旗帜鲜明地表示出“戒淫恶”、“戒赌博”、“戒酗酒”,对于“好闲、游荡”、“不务正业以及包揽词讼等一切不法事情”,皆声色俱厉地予以排斥与禁绝。
     中国从古以来就存在着溺杀婴儿,尤其是溺杀女婴的社会现象,战国时代就有“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的记载(《战国策•内储说•六反》),以后历代史不绝书,到了清光绪年间还是溺女。“此风各省皆有,江西尤盛”(《大清律例统纂集成》卷二八)。不少官员和百姓都反对这种陋俗,有些宗族祠堂也参加禁溺女婴的活动,如善化罗氏《新增家训》就有“戒溺女”的规定:“男女虽别,性命一般。呱呱而泣,胆战心寒。水中一抛,于心何安?乍离母腹,旋入鬼关!生死反掌,天理伤残。故杀子孙,律法难宽。奉劝慈亲,救命血盘。”
     罗姓的家训内容,并不是完全一成不变的,他们每每能审度国情世态,订立一些相应的条款,以应乎时代的潮流。
     当清王朝国力衰微,海关失控,帝国主义将大量的鸦片倾入中国,毒害人民大众,造成了许多家破人亡的惨景,长此以往,自然会“国将不国”。罗姓家族深感鸦片的严重危害性,便设立“戒洋烟”的条款,予以抵制和禁绝。“世人何蠢,误嗜洋烟!枪炮齐整,名声森严。男女混杂,晨昏倒颠。倾家荡产,绝嗣戕年。全无利益,自取尤愆。堕其术者,猛着祖鞭!”(《新增家训》)

平康公第三十代嗣孙时锦绍志氏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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