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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从彦籍贯归属考略

 杨世泉 发布时间:2007-03-27


 
  宋代理学家罗从彦,字仲素,号豫章,世称豫章先生,是闽学的第二代传人。生于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卒于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年),葬于延郡罗源里黄漈坑。享年六十有四。
  罗从彦是哪里人?这个极其普通的籍贯归属问题,至今众说纷纭:《中国人名大辞典》称罗从彦是南剑(即今南平)人;《今昔明溪》(王文津、陈秉怡合撰,载《福建地方志通讯》创刊号)说罗从彦是明溪人;而明代福建学宪沈涵认为罗从彦是沙县人(见《豫章文集》载沈涵撰写的《本传》)。本文参照地方史志、罗氏谱谍及有关史料,对罗从彦生平进行初步考证,认为:罗从彦祖籍沙县,出生于南平,少年复迁沙县故里,卒于广东任所,归葬南平罗源里。从籍贯归属来说,罗从彦应该是沙县人。
  罗从彦祖上原籍江西。唐宪宗元和十五年(820年)罗周文被授沙县尉之职,从原籍江西洪都南昌府南昌县柏林里迁居沙县西门坊。厥后由于子孙蕃衍,该处遂有罗家巷之地名。罗周文由此被尊为入闽始祖,其子孙除世居支系外,尚有若干支系移居闽省各地,诚如《闽沙罗氏族谱》所称:“全闽罗氏均出自闽沙之罗。”如,第四世的罗胜迁岩前(今属三明梅列),第五世的罗科、罗和迁连城,第六世的罗瑚、罗琏迁建宁,第十一世的罗慈迁漳泉,第十六世的罗隅迁宁化莒洋,第十七世的罗十七和罗义昭分迁居阳山(今属明溪)和历西(今属三明梅列),第十九世的罗四一迁闽县,其发源皆自沙县之罗家巷,皆尊罗周文为其始祖。而作为罗周文第十二世孙的罗从彦,其祖籍为沙县人当然是毫无疑问的。
  罗从彦的曾祖罗文弼,祖罗世南,父罗神继,皆“隐身不仕”,其三代死后都与各自配偶合葬于延郡罗源里的石圳坑、黄漈坑。由此可知,罗从彦的先祖确曾徙居罗源里,罗从彦当出生于该地。有的论者以出生地为由,称罗从彦为南剑人(《中国人名大辞典》)、南平人(《福建名人词典》),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不过,罗从彦从少年时代,即已返迁祖居原籍沙县,却是历史事实。史料称罗从彦“先世自豫章避地南剑,因家剑浦,后徙沙县”(《八闽通志》),明代福建学宪沈涵为罗从彦写的《本传》亦称“罗从彦先世自豫章避寇来剑浦,复迁于沙,是为沙县人”。可见,以祖籍和居住地而论,罗从彦应当是沙县人。
  罗从彦自徙返祖籍沙县后,居住在沙县洞天岩西麓之勤忠坊。其后在沙县结婚成家、求学交友、应试中举、设馆授徒、潜心理学、杜门著书,凡四十春秋。试举下列事实为证:
  其一,罗从彦从小即在沙县就学。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年),罗从彦十三岁,在义恩祠(祠在县北九都)拜吴仪为师,与陈默堂、廖仲辰同学。陈默堂即陈渊,字知默,沙县人,后为杨时女婿,绍兴八年赐进士出身。史料还载,罗从彦同殿撰罗畸肄业于义恩祠(康熙版《沙县志》卷之十一)。罗畸,字畴老,从彦之从父(应为从彦之从兄弟——笔者注),沙县人,宅居县西和仁坊(民国版《沙县志》),陈默堂、罗畸都家居县城,罗从彦与其同业,无疑是居住沙县。
  其二,罗从彦在沙县娶妻成家。宋哲宗元三年(1088年),罗从彦十七岁结婚,元配陈氏乃是沙县二十都(今洋溪、大洛一带)人。陈氏死后亦安葬在沙县罗坑头(属二十都)。
  其三,罗从彦的居所在沙县洞天岩西麓(土名马坑曲尺头)。他在此耕读著述,设馆授徒,与好友交往,常游息洞天岩诸胜。宋崇宁元年(1102年),他曾接受挚友陈默堂敦请,在洞天岩讲学。政和三年(1113年),罗从彦在沙县设馆授徒,邑之邓迪为其高弟;政和六年(1116年),郡人李侗、新安朱松(即朱熹父)亦受学于其门。罗从彦居所附近有颜乐亭、寄傲轩、濯缨亭、白云亭、静亭、独寐龛诸胜,乃其藏修之所。当年,罗从彦与友陈默堂在颜乐亭等处赋诗作对,相互唱和,留下不少诗篇。清康熙年间,沙县知县林采撰写的《洞天岩志序》云:“洞天岩,故沙县名胜也……若颜乐斋、寄傲轩、濯缨亭则豫章先生从彦之居存焉 。”此亦为罗从彦居住沙县之佐证。
  其四,罗从彦数次到杨时(龟山)任所授业,亦自沙县启程而后返归沙县。康熙版《沙县志》卷之十一记载:“豫章先生辑龟山语录第四卷毗陵所闻注云:辛卯(公元1111年)七月自沙县来,至十月去。肖山所闻注云:壬辰(公元1112年)五月又自沙县来,至八月去。若非居沙县,何云自沙县来?”此注也说明罗从彦居住在沙县。
  凡此种种,从各方面证实沙县为罗从彦久居之地,他应当是沙县籍人氏。
  罗从彦于宋绍兴五年(1135年)卒于博罗任所(一说返沙途中卒于武平),其时,“博罗士子哭之恸,民为罢市三日”(《闽书》)。其后,由于这位宋代名儒对理学的杰出贡献,死后长期备受殊荣。诸如宋代赐谥文质,入名宦文艺纪,明代从祀文庙,清康熙皇帝赐御书祠额曰“奥学清节”等等。而对于其籍贯的认定,尚有众多证据:
  一是建祠祭祀。元至正元年(1341年)在沙县洞天岩西麓建罗仲素祠,以祀罗从彦。随后,亦在延平府城东南杜溪里建豫章罗文质公祠,其原因是“五世孙天泽请建祠堂于沙县,此(指杜溪里——笔者注)亦其故居地也,故复建祠”。
  二是以书院命名。沙县有豫章书院,史载“罗从彦五世孙天泽创建以奉祀事,因学者称之曰豫章先生,故名”。在南平,有以李侗命名的延平书院以祀李侗,“因学者称侗为延平先生,故名”。南平在府城东南长安北里还有九龙书院,“有祠堂祀杨时、罗从彦、李侗、朱熹四先生,相传其地盖四先生旧讲道之所也”。然而,南平却无有以罗从彦命名的书院。由此可知,世人认为罗从彦是沙县人而不是南平人,故只有以南平人李侗命名的延平书院。
  三是官府的认定。清代沈涵撰写的罗从彦《本传》,特别注明是“考宋史及通志郡邑志改正”写成的,此文明确认定罗从彦“是为沙县人”。须知,沈涵作为主管全省学政的省政府官员,其《本传》自然是表达朝廷及政府的观点和看法,具有权威性。
  四是史书的认定。明代莆田人黄仲昭(成化进士)应省属官之请,于孝宗弘治二年(1489年)修成的福建省第一部志书《八闽通志》,便已认定罗从彦“先世自豫章避地南剑,因家剑浦,后徙沙县”。尔后,晋江人何乔远(万历进士)受福建地方当局的延请,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编纂省志《闽书》,同样认定罗从彦是沙县人,将其特科中式列入沙县编内。
  综上所述,罗从彦不仅生前长期定居沙县,而且死后被认定为沙县人,这便是世所公认的客观历史事实,应当是无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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