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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赖罗傅宗亲联谊会章程

  发布时间:200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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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采马六甲赖氏宗祠秘书赖建赐
刊于世界赖罗傅宗亲联谊会
第二届代表大会特刊
(壹)
主办:菲律宾旅菲版筑傅赖同宗总会
时间:1982年5月1日早上10时
地点:总会会所
事件:谒祖祭点
程序:公推台北赖罗傅宗亲会理事长为主祭,香港赖族宗亲会理事长与新加坡南洋傅氏公会主席为陪祭,全体宗与会宗亲们叩拜,近午礼毕
(贰)
时间:1982年5月1日晚上10时
地点:马尼拉市之翠华厅酒楼
事件:预备会议
程序:各地区宗亲会派2至3人出席,共9单位、人数43人,公推旅菲版筑傅赖同宗总会理事长为临时主席。选出旅菲版筑傅赖同宗总会,台北赖罗傅宗亲会,香港赖族宗亲会代表三人为正式会议之主席团,秘书长一职由旅菲版筑傅赖同宗总会之秘书担任,历一小时完成。
(参)
时间:1982年5月2日早上10时
地点:马尼拉市之国泰酒楼
事件:正式会议
程序:主席团主持会议,秘书长职司仪。
(一)研讨「世界赖罗傅宗亲联谊会的草拟章程」,此由新加坡南洋赖氏公会与南洋傅氏公会起稿的。
章程如下:
第一条:定名—「世界赖罗傅宗亲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宗旨—敦睦宗亲,促进团结。
第三条:地祇—以轮值之宗亲会为联络地址。
第四条:资格—凡赖罗傅宗亲会,无政治活动之团体,均得加入本会为会员。
第五条:入会手续—凡欲参加本会为会员者,得由当地之宗亲团体具函向轮值单位申请,经批准后,行函各会员宗亲会知照。
第六条:义务—(甲)遵守本会章程,服从决议案。(乙)担任本会指派之职务。(丙)按时出席常年会员大会,并负责一切旅行住宿等费用。
第七条:(甲)对本会兴革事宜有建议之权利。(乙)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罢免权。(丙)有出席本会之权利及表决权。
第八条:组织—本会设理事二十一人,由当值宗亲会产生十三人,其它八人由会员宗亲团体产生之。正副主席由当值单位产生。理事会设秘书长一人,总务、才财务、福利、交际等课。每课设正副主任各一人,其人选由正副主席就理事中选任之。为推展会务,得聘请族中硕彦担任顾问、咨询委员、名誉理事等。
第九条:会员大会职权—(甲)选举及解散理事会。(乙)罢免理事会职员,另行补选。(丙)听取及表决理事会之报告与提案。(丁)修改章程。(戊)追认理事会之议决案。
第十条:职掌—主席(甲)对外代表本会。(乙)主持会议,处理日常会务。(丙)签署一切文件及往来支票。副主席辅助主席处理会务,主席因事出缺时代行主席职权。秘书长—秉承主席意旨,处理一切事务。总务课—办理不属其它各课事宜。财务课—编制收支预算,管理来往帐目。福利课—办理有关本会慈善福利事项。交际课—对外促进宗团友谊,对内联络会员感情。
第十一条:理事任期—本会理事任期为二年,均为义务职。
第十二条:禁例—(甲)不得干涉政治,(乙)不得动用公款作为政治活动。不得捐助有关政治之特别捐。
第十三条:本章程如有未尽妥处,得由代表大会修改之。
第十四条:本章程经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
(二)马六甲赖氏宗祠代表引言,经新加坡代表与台湾代表力争讲解,大会一致通过永久性的名称为「世界赖罗傅宗亲联谊会」。
(三)第一条:地址方面,改为「以轮值之宗亲会为联络地址」。
(四)第四条:资格问题,经研讨后,欢迎赖罗傅之宗亲团体,参加为联谊会为会员,唯有不能在联谊会内谈政治及作政治用途。
(五)第八条:组织方面,采马六甲赖氏宗祠主席建议,由轮值之宗亲会遴选职员,各地区宗亲会单位为理事。
(六)5人小组,整理、编撰完善的总纲;菲律宾、台湾、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5人宗亲。
(七)宣布1984年由马来西亚马六甲赖氏宗祠接任第二次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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