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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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纂溪罗族家规八条

  发布时间:2007-09-23


一、戒不孝  
父母者,生我之人也,故爱敬之心本乎天而率乎性,,近世人子不顾父母年老而令其自爨,甚则于父母跟前怒气相加,此不孝已极与服劳奉养愉色婉容异者也,族中有此许为父母者,入祠鸣鼓,族长带入祠内从重责惩。
二、戒凌尊
尊者与己逾等者也,祖伯叔兄及族尊也。故于尊者前务尽恭顺之,道即或尊者有不是处,只应婉言相谕。近世子孙恶言辱骂,甚则凶殴族中。有此许尊者,入祠鸣鼓,族长带入祠内,先责以卑凌尊,然后质理。
三、戒乱伦
闺门之内正名定分固,所以厚风化而重人伦。近世不肖子孙,兄死而弟枕其嫂,弟殁而兄娶其妇,此伦纪显犯天理尽绝至。若秽乱闺阃,败坏节操,不顾名分,恣意奸淫,伤风败俗,莫此为甚。族中有此,族长带入祠内从重责惩,如不改行为,逐异乡。
四、戒嫁娶
男女居室,人之大伦,况承父母之命以定配,即贫穷患难自当不改。近世因贫嫁妻,此陷人子女,败人门风,阳犯国典,阴干天谴。族中有此,族长颁究全枕,财礼冲公。
五、戒骑葬
葬者藏也,所以藏形骸于土而,不使之暴露也。然业厝祖骸附葬者,宜在下。近世因求风水,劈坟骑葬,犯棺侵骸,使昭穆不分,灵不安。族中有此,族长合众押掘,永不许附葬。
六、戒侵占
祖遗基业因有旧址即接买山林田宅亦有界限。近世恃强越占,致使族姓构诉视若仇敌。吾族有此,族长入祠公断,毋得苟徇私情。
七、戒为匪
士农工商各有常业。凡为子弟不士则农,不工则商,宜安本计。近世游手好闲,肆酒赌博,一遇饥寒,即为盗贼。吾族有此,族长带入祠内从重责惩,如不改行,迸逐异乡,永不许归宗。
八、戒争讼
文公家训曰,居家戒争讼,讼则终恼人。遇有不平事或系宗族必先经族长以判曲直,或系乡党亦必经党正以决是非。总之,未事时安分守己,临事时忍气吞声,若恃健讼仗俩擅行禀。官欺凌族党,吾族将此等人拘祠责惩,大彰公道,庶强暴可锄,善良日长。
(选自纂溪罗族族谱——罗显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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